11.2.创建复制集
复制集不会被显式的创建或删除。
相反,如果它已分配给它的一个或多个表或消费它的一个或多个连接时,存在复制集。
默认复制集合始终存在,并包含有所有(未显式指派给另一个复制集合)的所有表 将表添加到非默认复制集合中会将表从默认复制集合中移除, 也可以手动显式设置表名称为默认集合中的成员。